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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明纪释法丨斡旋被拒后收受财物构成何罪
新闻发布时间:2024-08-04
【典型案例】
,
【分歧意见】
, 本案中,对于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三种不同意见。, 第一种意见认为:张某虽请托他人,但明知请托事项无法办理的情况下,仍在事后收受唐某50万元,构成诈骗罪。, 第二种意见认为:张某的行为同时构成诈骗罪和受贿罪(斡旋),属于想象竞合犯,应当择一重处理。, 第三种意见认为:张某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,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事后收受请托人财物,构成受贿罪(斡旋)。
本文链接:
http://shehui.org.cn/post/2024/495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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