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会新闻网
首页
国内
国际
娱乐
教育
健康
汽车
金融
生活
文化
经济
科技
社会新闻网
主页
>
国内
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肖志华决定逮捕
新闻发布时间:2024-08-04
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原副书记肖志华(副厅级)涉嫌受贿一案,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,由新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日前,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肖志华作出逮捕决定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,
本文链接:
http://shehui.org.cn/post/2024/4840.html
转载请注明社会新闻网!
上一篇:
紧盯“围猎” 湖南通报5起向县区委书记行贿典型案例
下一篇:
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宗文决定逮捕